几乎将他那一张帅气的脸庞,彻底地给遮挡住了。
他下了飞机,迈开矫健的步伐,从机场走了出来。
深吸了一口天城的空气。
还是这座城市的空气,有着一股甜味。
十年了。
阔别故土十年之久,终于再次回到了天城,再次回到了故乡。
蓦然回首,十年漂泊异国疆土,过的日子,是辛酸。
当年,很不幸,被人贩子拐卖,一朝离开了故土,颠沛流离国外。
在那狭小阴暗的小木屋里,被关押了不知多长时间。
叶欢深深地意识到,那一段日子,是他人生当中,最为黑暗的时光。
长期处于黑暗之中,他感觉自己的眼睛都瞎了。
然而,不知是幸运女神的眷顾,还是说适应了那样的黑魆魆的环境。
他眼睛像是被一只蚊子咬了一下,他如同被人打通了任督二脉,上下通透。
接下来,更为诡异的事情发生了,他察觉到,自己的筋骨在变强,足有一拳崩碎山河的力量。
于是,他凭着双拳,碎裂了那个羁押他的窝点,将那些恶棍尽数歼灭。
那一战,可谓是拳头所向,日月失色。
血流成河,所向披靡。
从那之后,叶欢开始了不一样的历险之旅。
本来,他打算是摆脱了羁押之后,就回国与叶老汉,以及七位长得好看的姐姐,团聚的。
但那段日子里,叶欢想得也明白了。
既然出来了,不妨天地之大,任由他闯荡。
山高人鸟飞,海阔凭鱼跃。
他在异国他乡,送过快递、当过保镖,甚至投身到雇佣兵团历练……
那十年卓绝的日子,绝对是叶欢毕生难忘,镌刻在灵魂深处的记忆。
如今回来,他寻思着,低调些,尽量把自己的真实身份隐藏,不到万不得已,决然不让自己的身份曝光。
而且,他在电话里,听叶老汉说,七位姐姐,现在那可都是混得风生水起,已然跻身上流社会,都是社会精英,国家栋梁之才。
念及此,叶欢觉得,很有必要,反其道而行之,作为老幺,七位姐姐这么能耐,她们会照顾自己的吧?
倒不是说,非要靠姐姐们,吃软饭。
只是叶欢流离失所这么多年之后,也想验证一下,这人世间的真情,世风日下,世态炎凉,姐姐们是否仍像曾经那样,疼爱自己呢?
打定主意,叶欢环顾了一圈四周,在机场外,一处小街巷,一名衣衫褴褛的乞丐,拄着一根竹竿,面前摆着一只破碗,乞讨都有些打盹。
叶欢已经有了主意,诡秘一笑,径直走向那名乞丐,站在乞丐“摊位”前,摘下了大墨镜。
“大哥,求求您,可怜可怜我,赏我一点吧?我三天都没吃上一顿饭了!”乞丐瞟了叶欢一眼,看他器宇不凡,想必是个有钱的主,马上磕头,乞讨起来。
叶欢却是指了指,乞丐那件破破烂烂的衣服,“哎,把衣服脱了!”
乞丐一愣神,吃怔地盯着叶欢,赶忙双手护住胸前,“大哥,我……我乞讨为生,宁愿放弃尊严,出卖灵魂,但绝对不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