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无语。
顿了顿,他淡然一笑,“想什么呢,我是问,你这一身衣服多少钱,我买了!”
“买……买我这一身衣服?”乞丐震惊到合不拢嘴,他惊愕地盯着叶欢。
叶欢顺手从衣兜里,取出了一叠钱,晃了晃,“对,买你这一身行头,开个价吧!”
“哎,大哥,我说,我还以为,你是重口味呢,不过,你这是什么恶趣味呢?我一个臭乞丐……”
“你看,这些够不够?”
不等乞丐说完,叶欢直接将那一叠钱递了过去。
乞丐接过钱,狠狠地掐了一把大腿。
疼!
很疼!
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他真是做梦都没有想到,竟然有人,花钱买他这一身行头。
“够够够,必须够!”
乞丐确定叶欢是花钱买他这一身行头,欣喜地收下钱,急忙将套在外面的破烂衣衫,脱了下来,递给叶欢。
叶欢略微捂了捂口鼻,幸好,早些年自己被羁押的时候,什么脏兮兮臭烘烘都经历过,不然得被乞丐这一身行头,给熏得晕过去不可。
他也三下五除二,迅速地脱下了休闲的牛仔裤、T恤衫,换上了乞丐的行头。
乞丐是瞪大了眼睛,弄半天,原来他是来抢自己饭碗的?
这一下子,他和自己成同行了?
只不过,叶欢给了乞丐那一叠钱,完全足够他花销很长一段日子,他也不在乎。
“兄弟,原来,你是馋咱们乞讨这个行业啊?”
叶欢笑而不语,换下行头之后,他将乞丐手中的竹竿,一并拿走,顺手,将地上的破碗,也是捡起来。
临走之时,他打量了几眼,已然是呆若木鸡的乞丐,微微一笑,“兄弟,思路决定出路,脑袋决定屁股。我教你一条发财的路。”
言语间,他看了一眼,不远处,有一个报刊亭,他快步走了过去,掏出钱来,买了一箱矿泉水。
学着很多小视频里,拍摄的正能量视频,拿起一根马克笔,“唰唰”地写下了一行字,“两元一瓶!”
抱着那一箱矿泉水,摆放在乞丐的跟前。
“这就是你吃饭的家伙,走啦!”
处理完毕,叶欢拄着那一根竹竿,手里抓着一只破碗,毅然离去,往记忆中的老宅四合院走去。
徒留,乞丐风中凌乱。
十年之久,天城亦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昔日的小城,如今高楼大厦,霓虹闪烁,交通枢纽,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皆是现代化都市格调。
老宅四合院。
叶老汉翘首以待,盼望着叶欢回来。
尽管捡来的养子,但叶老汉视如己出。
听闻叶欢回来,他是高兴得好几宿,都没睡好觉。
盼望着、盼望着,终于在四合院的家门口,站立着一位……
并非翩翩少年。
而是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
对,没错。
就是那种看上去脏兮兮,污头垢面,头发都打结的乞丐。
什么情况?
叶老汉懵了。
哪怕别离十年,叶欢轮廓容貌,改变了不少。
但叶老汉第一眼,马上就认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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