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我,经历了很多,却始终放不下对他的执念。直至濒临崩溃的边缘,才知晓,一切命中注定不得不爱的宿命,都是对自己编织的悲情童话。——题记
首先许有之是个废话挺多的人。话多又往往说不到点子上去,只会徒增别人的反感,而他深陷其中,自是不知。
废话说好了是能言善辩,对他而言,也仅仅停留在能言上面,善辩亦只是巧舌如簧式的。
废话说的不好就只能是满嘴跑火车了,但这么说我们的主人公乎有些不合适,中和一下,权且叫做有趣的废话吧。
现在的他倒是学乖了,走了个极端变成了哑巴,哑巴自然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天生的哑巴说话只能发出“a ba a ba”的叫声,自诩甚高的他自不会承受这样的憋屈。
他如是想,“既然都说我说的都是废话,写下来想必是极好的选择。”
自此写文章便在他心中生了萌芽,当然了这也仅仅是停留在冥想,胸无点墨的他还没到挥洒自然的写出好文字的阶段。
就这样过了几天,终究还是蹦出下面的文字:
“楔子。
长夜漫漫,无意睡眠;蚊蝇飞蛾时有调戏之举,而君伏案阅览,若无事者然。
徜徉于古书之内,略窥其遗风一斑,遂得一佳作。
然此间精华多窃于某无名士之作。传此无名隐士,长于辞赋,无视功名,逍遥于百川之间,立说于天地之内。
遂摒除书名,删减章节,窃其人物,精细其情绪;流连于武林之外,成书于翰林之巅;数年未眠增益之结果,终言剽窃之命途;浩浩荡荡一篇怨言,无耻下流之隽秀文字,遂得此伪作,则题曰《别无他意之剽窃之作》。
然作剽窃之举,落他人之口实,无奈之行为只得自知,此伪作不入君子之眼,不入宗庙殿堂;成就了,为他人做嫁衣,毫无光彩;错失了,淹没葬送自己,惹人嫌弃;尔等定视其如草芥,恨其于子规;然斯未有悔改之意,更甚者,鼓吹于市集之间,哗众而取巧,一时竟声名鹊起,文人骚客纷纷拜倒耳,闺阁女子倾慕者甚多。
细读其所言佳作,满篇粗鄙文字;考究其形式内容,无非房中闺蜜之乐事,只言片语独享离骚之志,风花雪月无伤大雅之堂。
其间人文逸事虽多,然有拼凑之嫌。盖夫天下之大,世间百态多留于此。
诚如斯言或之绝妙;或字字珠玑;或如舌如簧;或搔首弄姿;或小桥流水;或铁马诤歌,不可深信也。
其间女子之柔情;武士之豪放;文人之轻言;墨客之矫作;市井泼皮之溜门撬锁;流氓无赖之见利忘义,具一家之言耳。
若言书中所记何人何事?自当略言一二:“不知何年,何月,何时,何地,生一少年。此少年生的聪颖灵巧。子不知,少年在人间享受十数载快活日子,模样越发灵气逼人。然今日其心绪不宁,偏又无所事事,适逢幼妹夭折,行为偏僻性乖张。忽念及当日所观之人之事,细加品究,觉其行止俊逸,定不是吾辈凡品。
待续。”
自此之后,闲暇之余,许有之绞尽脑汁想写了优雅的文字,但那文字和他不甚相识,自然没有要帮他的道理,思绪有些混乱,他便来到教室前面的假山旁冥想。
说是假山,其实就是在土堆上胡乱矗立着几块奇形怪状的山石,旁边稀稀拉拉的长着几株松柏,这俨然成为了男女谈情的好去处。
而许有之似乎来得不是时候,正巧有男女在亲热,这更让他漏出难色,他是不屑这种场面的,说是不屑其实更多的是羡慕,那个男同学本来是他的。
“我为何要来此地,白白受这些侮辱,”他口中嘀咕着。顿时黯然失色,怅然若失,他自以为是个多情的种子,写的小说招来女同学的倾慕。奈何没有妙可的人儿知晓他的本事。没人愿意和他这个怪咖做朋友,更别说是幽会了。
他早已忘记来此的目的,他恨不得立刻就消失在这对男女面前。亲热的男女好像发现了异常,悻悻然走开了,只留下了孤寂的他,这本是他想要的,但是嫉妒让我头脑发热,疾走了几步绊了个踉跄,差点摔了一跤,但还是撞上面迎面而来的女同学。
“对不起,对不起,”女同学被这突如其来的男生吓得花容失色,连声道歉。
许有之刚想发作,一看是个惊慌失措的女同学,只得说,“不碍事的”。
他尽量用一种温和的语气说出这句话,但他粗犷的音色往往给人一种畏惧感。
女同学自然也以为他生气了,颤颤巍巍后退几步,想要逃离弥漫着的尴尬气息的环境里。
见女生要走,许有之只得悻悻然坐在旁别的石头上。
女生并没有走远,她整理了有些凌乱的衣装,注目下才发前面的人有些面熟,她整了整眼镜才知晓前面的正是8班的许有之,对于许有之她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了解到,这是隔壁班会写小说的同学,就是性格有些孤僻。
她靠了进来问许有之能不能坐在旁边,许有之听这轻声细语点了,伴随着暖风侵入心扉,连忙点头示意可以坐下。
“我是隔壁7班的魏淼淼,平时喜欢读小说,我知道你的,”女生没有了之前的忸怩之态,更显得大方可人了,这打破了尴尬的气氛。
许有之没有经历这种场面,他是不大敢看女生的。而且第一次有女生主动和他交谈,这时的他既兴奋又有些窘态,他灵光一现,脑海中浮现了新的画面:
“阳光普照大地,蓝天白云飞禽走兽,肆意而行。
黎明黑夜更替,树木抽出嫩芽。无不证明现在是恋爱的季节。
没有恋爱经历的人,可以随随便便爱上一个陌生的人。
爱她的理由过于单纯:她常常给我一个神秘的微笑,对于他人,确实未曾有过。这是不是给我一个暗示?
即使她是同性,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爱她,不巧的是,没有注意到,她其实和我蛮相像的。
对于初恋,有太多的神往,以致于过分要求她的完美。
没有轰轰烈烈的初恋,似乎对不住花一般的青春年华。
有没有一种可能:先结婚,后恋爱。
之前,我们不曾相识,但现在我们因为种种原因必须同在一个屋檐下。
可不可以像电视剧那样,开始一段浪漫而又充满乐趣的恋爱历程。
别墅、靓车、俊友,是你的。我没有你的人际关系,只有几个贫贱之交。但我并不甘于仅是你的陪衬,一片绿叶。我也有梦想,人因梦想而伟大。
这也许就是在你面前,唯一让我觉得自己很有信心的一件事,可以和你一样出色。现在为实现它,孜孜不倦。
初恋时,行为不羁。
我们都是特立独行的人,生活中突然杀出一个五大三粗的程咬金,会有多么的不适应,又怎么可以改变初衷?
暂定书名《初恋的终结》,待续。”
很明显这个时候,许有之认为魏淼淼的热情是对他很有好感,“这难道就是爱情吗”,他欣喜若狂地想着。
但他对自己极度的不自信,以至于事情还没发展已经朝着悲剧的方向前行。但此刻的的是幸福的,即使上一秒他还在厌恶亲热男女,主角变成他了,他又恢复了往日的朝气。
‘“人生中有那么一瞬,我们似乎洞悉了人生的真谛,须臾之后,有回归浑浑噩噩的生活中去。”
虽然他这么写着,但他认为写小说依旧是令人浑浑噩噩的生活,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他总是在拾起信心和放弃中徘徊。这是他的精神寄托,现在有了别的目的了,写小说这件事至少可以吸引魏淼淼的目光了,这在之前是不可想象的,有这个这个信念支撑,他更加卖力的写小说了。
许有之在写作方面有很大的才华,这件事早就就在同学中传开了。自然而然也传到了老师的耳朵里,老师读了之后赞许了一番,这更让他飘飘然而不自知。
许有之之前每每向同学展示他的新小说,同学都只是客气的敷衍了事。得到老师的默许之后,同学对他改观了很多。
读过他文章的人都知道他用的最多的词就是“楔子”、“待续”,停留在“待”上面,“续”似乎成了无稽之谈。想必两个词对他有某种亲近感,但也冥冥之中注定了他的结局,后续的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的。
但这并不妨碍他现在的热情,即使他身上有一种魔咒,他很少对一件事情有持续的热情。
旋涡经常在他的脑海中出现,他似乎走进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怪圈,这里非黑即白,没有第三条路。致使他总有一种这事并不可行的错觉,这种动荡的思绪在消磨并不顽强的意志力,压得他喘不过气,但这种压力迫使他想要做成这件事,毕竟他有太多半途而废的先例。
这已经是几天之后的事情了。
由于上次魏淼淼的几句话,让他重拾了某种信念,他开始畅想自己的文学王国,打算找一块风水宝地建造属于他的国度,为此写了不少文章。
老师看到他突然对文学有着无比的热情,想到自己最初写的“爸爸,在下雨的地方”上了报,那是老师意气风发的时刻。“发掘个他在这方面的才能也是极好的,”老师自言自语到。
先是表扬...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