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有码字,田秀有种特别的创作激情。
大概是因为觉得老婆很快就要被自己创造出来,给了他动力吧。
首先,是要写出稿子,然后等着这边的人过审,然后出版了,有了插画师,把田秀心目中的雪之下画出来,田秀就可以着手制作手办了。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我都成了作者,那是不是可以还要一个一色的手办?
既然可以要两个,那团子也肯定是要有的。
春物的三个女主,手办就都收集完毕了。
什么,你说彩加……
之所以从雪之下想到彩加,是因为田秀已经从第一章比企谷就是一副死鱼眼,写到了第六章彩加是个带把男儿身。
因为读过几遍了,所以前面抄起来比较顺畅一些,大致的小情节都记得清楚。
后续,就还是需要自己稍微将细节补完了。
总之,先开个头。
“我当初写书要是有这么勤奋,何愁不能把我柜子里的手办再翻一倍?”
晚上,田秀揉了揉手指,又通读了一遍保存下来的稿子,又用数据线将文档在手机里备份了一份,才关了电脑。
写了这么多的稿子要是丢了,田秀可能会崩溃然后不会再碰春物,那老婆就直接没了,所以,还是稳妥一点好。
一整天都宅在家里码字,田秀不禁想到了自己以前的生活。
“不行啊,我穿越了就是换个地方码字吗?”
田秀觉得自己这样未免太失败了。
但是转念一想,不码字也没别的本事,也没有别的乐趣。
“不过还是要多做运动,合理管理时间,少熬夜。”
田秀觉得这样应该对身体好。
至少,不会肾虚。
而且,他已经从零开始戒色了。
次日,又是假期,田秀去买了早餐之后,就去了网吧。
在扶桑,轻小说也可以在网上投稿,也可以去出版社投稿,田秀倒是比较喜欢网上投稿这种方式,找到高木玲子说的雷击文库,田秀将稿子都上传了。
他差点习惯性地只上传一章,忽然想起这边的轻小说家,又不是日更,哪里需要存稿,所以干脆一次性都发完了。
然后回家继续码字。
家里没有网络,去办理网络肯定要钱,而田秀没钱。
也没有隔壁WIFI可以蹭。
想到这里,田秀又想家了。
那个走到哪里都可以蹭wifi的国度,已经离他很远了。
“等在这边赚够了钱,有机会的话,就回家吧。”
田秀其实在那边没有多少牵挂的人和物,只是还是想呆在那边,明明他随便在哪里都可以码字。
乡土情好像是在灵魂当中的。
田秀做了一些遥远的设想,又回到了家中,继续敲键盘。
高木玲子的笔记本是粉红色的,看着还挺新,居然就不用了,这大概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吧。
田秀不知道的是,这电脑高木玲子之前还在用,但是,在两人打赌了之后,这电脑就成二手的了。
呃,好像这一点更能说明有钱任性。
晚上,田秀又去了一趟网吧,在这边,未成年可以上网,只是有时间限制,田秀上传了稿子,又觉得自己今天辛苦了这么久,可以打打游戏放松一下。
于是,她在电脑里面,找到了英雄联盟。
阿勒,居然有英雄联盟?而且这些英雄名字和技能都完全一样!
田秀一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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