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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大小姐和大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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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道命令,要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前,青龙学院最高领导人之一,兰斯小姐,突然亲临落伽城青龙分院,并且带来了五个人,都是人类。

    两个美得像是画里走出来的少女,一个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潇洒少爷仔,一个约莫八、九岁的小姑娘。

    还有一个昏迷了的光头少年。

    兰斯小姐一来到,分院院长大人立刻前往青龙居觐见。回来之后,他就只说了一句话:哪怕落伽城陨灭,那五个人类少年也不能掉一根毫毛。

    后来兰斯小姐走了,而那五个人类却留了下来。

    他们就住在了内院青龙居上,也就是悬浮在落伽城上空的那片悬空庄园。

    三年来,执法队一直战战兢兢,一日二十四小时全程无缝秘密跟踪,像个贴身保镖似的,就是生怕那几个人类出了什么差池,

    本以为是一件苦差的,谁知情况却是出人意料的好。

    除了那位爱穿紫衣的少女经常进入城内打架生事

    除了那个爱穿黄衣的少年经常入城饮酒买醉

    哦对了,还要除了不少兄弟发现过很多次,那个年纪最小的小姑娘,经常开着一部小白兔飞车偷跑出来买零食

    除了这些之外,其余一切都正常得很。

    城中百姓,没人知道他们的名字,也没人知道他们的来历,只知道他们住在青龙居内,其余一切成谜。

    那位紫衣少女进城打架,也不是真的打架,而是堂堂正正的找人决斗。

    一开始,她是挑战四阶的。落伽城中记录在案的四阶修炼者被她一年内挑战了个遍,之后,她就消失了一年。

    要不是那位爱喝酒的少年还在,执法队的人还以为她已经离开了落伽城。

    一年后,也就是一年前。她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然后就开始向五阶挑战。

    结果有胜有负。

    这少女胜了不骄,败也不馁,就这么笑嘻嘻的一个又一个的打过来。

    赢了。找下一个。

    输了,下次再来,直到打赢为止。

    但不是所有人都像那紫衣少女这么豁达的,有人赢了她,就会表示不屑。于是下一次。那人就变成了“被不屑”的那一个。

    也有人输给了她,表示不服,想要找回场子。

    结果就被她打到不得不服。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那少女的修为固然是突飞猛进了,但与此同时,她与城里众多修炼者的积怨,却也同样是突飞猛进。

    与日俱增。

    这让执法队感到十分头痛,有点草木皆兵的感觉,都生怕这少女被人一不小心打死了。就算没有打死,但要是打伤了。分院长大人责怪下来也担当不起啊

    结果这时候,分院长大人又发话了:让她打,随便打只要不打死人,就任由她打挑战切磋嘛,哪有不受伤的

    这是她的修炼,你们注意看着点就好了,不要妨碍。

    有人问,那万一打出人命了怎么办

    于是分院长大人就回了一句:只要不是她死了就行,至于其他人死就死了吧,算是他命不好了。

    意思就是说:死了活该

    这个答复让所有人都哽咽了。一时间城内有点实力的修炼者人人自危,生怕被那少女找上门来了。

    幸好,后来事实证明,情况也没想象中的那么严重。

    那少女虽然下手不轻。但也并不是没有分寸的。这三年下来,她挑战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重伤轻伤不计其数,但死人的,却是一个都没有。

    要是她失手打伤了人,就会说一声抱歉。然后留下一颗药。

    有人认出,那是外伤圣药,地阶灵丹草还丹,只要还有一口气在,都能吊住小命不死。有人还笑着自我安慰,挨一顿打,换一颗保命丹,值了

    也有人主动发起挑战,想诈败以骗取灵丹的,结果无一例外被与那少女的同行的黄衣少年识穿,然后再暴打一顿。

    多高明的演技也没用,在那黄衣少年面前,什么演技都是那么的拙劣。

    他才是演习的老祖宗

    一来二去,那些图谋不轨的人也就死了这条心了。

    要是那少女在挑战中被人打伤了,她也不气,也不找你寻仇,只是笑嘻嘻的说一声佩服,然后就走了。

    奇怪的是,无论受了多重的伤,那少女隔天总会活蹦乱跳的出现在众人的眼前,也不知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

    就算是地阶灵丹草还丹,也没有这么神效啊

    有人猜测,是那个除了偶尔进程买药材的白衣少女所为。

    但这个猜测并没有得到证实。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那个昏迷了的光头少年这三年来也一直没有出现也不知道醒了没。

    反倒那少女所赐,这三年来,落伽城中的一些宵小份子,反倒都收敛了许多。这让落伽城里的治安也跟着变好了很多,于是执法队的负担也因此而减轻了不少。

    由于不知道名字,渐渐的,执法队的队员就为她起了一个昵称,叫做大小姐。

    没错,她就是落伽城执法队心目中的大小姐。

    一个爱打架、却从不闯祸,一个需要随时跟随,却从不需要保护的、坚强的、强大的

    大小姐

    而那个黄衣少年,因为有时候大小姐会叫他做大少爷,所以执法队就跟着以“大少爷”相称,当然,也有时候会叫成“败家子”。

    因为他真的很会败家

    千金买一醉什么的,都算是轻的了

    城内最有名的珍宝阁,收藏无数各种奇珍异宝,其中不乏价值连城之物。可这大少爷都是都是随手就买着玩的。

    结果玩没两天他就腻了,然后就扔了。

    有时是扔在路边,有时候是拿去换一瓶酒,更多的时候,是直接就扔到了一些贫苦人家的窗台下

    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是他的一把剑。

    一把随身携带、通体血红的剑。

    那剑红得妖异,跟血一样的颜色。要是沾了血,它还会释放出丈长的剑芒,大家都称之为饮血剑。

    那饮血剑少说也是中品灵器的层次,丢出去都足够引起六阶甚至是弱一点的七阶高手抢破头的了。

    结果那败家子把它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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