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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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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老的老,残的残,一家只有二伯一个真正劳力,四房不顶用,三叔跑了,爷爷老了,只剩下二伯,却要养一大家十几口人,还有一个傻的。

    这样的家境,啧啧,王方不想多说什么,只想着赚了钱,让那帮人转过来求自己,跪着磕头也不原谅。

    对这个想法母亲极赞同,使劲夸了王方几下,转过身去为他买鸡仔,对现在这个儿子,她非常满意,懂事,听话,不乱跑,不乱闹,衣服也是干干净净,有子如此妇复何求,想要什么,买。

    当然,最主要的也是鸡仔便宜,五文钱三个,随便挑。

    母亲一口气买了十五个,总共花了二十个大子。

    鸡仔这么便宜,王方出乎意料,后来想了想,确实如此,鸡蛋两文钱三个,孵出鸡翻了一倍还多,已经不便宜了,却又显得很便宜。

    主要是养鸡的成活率太低,公鸡没什么用,长不大就要杀掉,然后再加上病死饿死,黄鼠狼偷死,种种原因加在一起,要想养大一只鸡,可能要死十几只。

    这样算来,成本已经相当高昂。

    王方不会告诉她自己有保护神,也不会告诉她鸡的死因是通风。

    这些都是自己的秘密,也是自己发家致富的第一步,至于母亲,还是算了,有点钱她都恨不得埋了,要想靠她埋得钱发财,可能要等下辈子。

    有了鸡,就不能整日玩闹,小鸡吃不了硬东西,小米必须煮软,每次喂一点点,然后让它们跑,让它们闹,跑出来才能活,闹出来才能壮。

    王方很庆幸自己在农村长大,也很庆幸自己喜欢看农业频道,记得某台播的养鸡大户,害怕小鸡生病,天天追着鸡跑。

    其实和人的道理一样,越机灵的越能活,越精神的越能壮,懒洋洋不想动的提早扔掉,不是病了,就是瘟了,总之不能留。

    养了一个多月,可以分出公母,小公鸡提前杀掉,不敢喂蜜獾吃,怕它吃上瘾,小母鸡留着,仅剩七只,被二哥踩死一只,王方找了七天,二哥才告诉他,害他以为是蜜獾吃了,揪着蜜獾问了好几次。

    平头哥已经一岁多了,长得肥肥壮壮,这天地简直太适合它了,山野里蛇虫到处都是,还没人跟它抢食,唯一可惜的是没有蜂蜜,它现在馋的喜欢偷糖吃。

    揪着蜜獾问的时候,王方气急攻心,事后心惊胆战,又发现平头哥并不咬人,也是,都喂了快半年了,从三四个月喂到一岁,同睡一张床,同吃一口饭,要是这样还咬人,那才是真的失败。

    从此以后王方肆无忌惮,经常揪着平头哥把玩,这家伙的皮毛松的吓人,你揪着屁股它能拧过头,却不咬人,只是呲牙咧嘴吓唬几下。

    使劲的捏了几下,总算明白为什么不怕猛兽的原因,一般的猛兽咬住它只能咬到皮,却伤不到内脏,转过头它可以三百六十度攻击,就算狮子被它咬到,伤口感染也要死。

    其次皮毛巨硬,像刷子一样,被蜜蜂遮了也没事,只是这样的皮毛终究稀疏,导致它不能取暖,整个冬天冻得跟死狗似得,直到春天才慢慢缓过劲来。

    这个春天王方用半大的母鸡换了八十只小鸡,别人说他傻,马上要养成了又转手让人,他不想解释,只是闷头开始自己的赚钱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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