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龙云看似习武之人,又身为富家纨绔,偶有受伤与宿醉,自然是寻常无奇,所以,在听到‘地涌金莲’有此等功效之后,便立刻表现出了更为浓烈的兴致。
梅常卿微笑着看向龙云,解释道:“不错,其实,花卉与药草均是一般,既可救人于生命垂危之时,又能杀人于无形之中,此般微末功效,实在是不足为奇。
许多看似鲜艳美丽的花卉,实则身含剧毒,不知不觉间便能置人于死地,所以,在我的花圃里,所有的花卉,都会标明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免有人不查之下,酿成惨祸。”
说到这里,梅常卿表情严肃,语气坚定,因为他知道,人们对于鲜花的喜爱,是基于其鲜艳的色泽,醉人的芳香,以及让人留恋的美感,通常都会忽视其本身的毒性,这一点,必须引起人们的注意。
“莫非大家忘了,半月前红枫岭白骨案中的女死者,她不就是死于一种‘尸王魔芋’的花粉之下的吗?”
龙凌儿瞪大双眼,表情稍稍凝滞,显然对半月前的白骨案还未能释怀,叹道:“是啊,若是有人存心以奇异花卉杀人,加上巧妙的布局,寻常人根本难以察觉,倒也的确需要提醒众人。”
见梅常卿与众人一团和气,岑梦吉开怀不已,道:“各位,既然有缘相聚,彼此又这般投缘,不如今日便由我做东,就在这醉仙居中,大家无拘无束,把酒言欢,如何?”
其实,岑梦吉是有私心的,当然也是对梅常卿的好意,这张天远,龙云与柳公子身份高贵,梅常卿能与之相交,以后若是开设花坊,在豪门富户中的名声必定一日千里,毕竟,只有那些珍稀品种才是盈利的主角,而其高昂的价格,也只有富商巨贾,达官显贵才能承担的起。
再者,梅常卿初来乍到,于这新昌县,甚至整个行都周边都一无所知,若是能得龙家三人的照料,以后遇到难事,也能迎刃而解。
不得不说,岑梦吉看似懵懂,却颇具交际手腕,其经商的头脑也算绝顶,只不过是因为他的不学无术与败家这些特性太过耀眼,遮挡了其他方面的光芒。
梅常卿却没有想得这般长远,只是觉得众人相谈甚欢,推杯换盏自然无可厚非,便爽快的应下。
可就是这一顿饭,却已经悄悄的改变了他以后的人生轨迹。
龙家三人,也与梅常卿持有同样的想法,况且,梅常卿所说的那些,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奇谈妙语,闻所未闻,再加之勘破白骨案的珠玉在前,不由得对他很是好感。
能勾起他人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永远都是一个人身上所具备的最大吸引力。
张天远倒是识趣,慌忙吩咐店里的小二准备上等的菜品与酒水,又挑起话头,一番穿针引线之下,众人继续畅聊了起来,总之是天南海北,奇闻异事,无所不谈,酒菜上桌,三杯酒下肚,更是越发酣畅淋漓,痛快至极。
众人把酒言欢了近一个时辰,岑梦吉直言另有要事,需带着梅常卿先行离开,众人这才拜别分开。
而那两盆地涌金莲,则是由张天远与龙云以一百两纹银购得。
岑梦吉拉着梅常卿出了醉仙居,来到不远处的一间临街店铺前,指着门脸低声道:“大哥,这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好事!”
“嗯?”
梅常卿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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