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迷雾里钻出的怪物大约三丈来高,身上满披又厚又硬的灰黑色鬃毛,下肢粗短弯曲,半蹲而行,上肢干枯细长,一双手却异常粗大,手臂上遍布树瘤状的凸起,一张血盆巨口直裂到耳后,前突的唇吻间尖牙交错,白森森,十分可怖。
聂猛可不认为自己能对付的了这样一只巨怪,拉起颜雪转身就跑。巨怪并不发力追赶,而是慢慢在后面跟着,沉重的脚步声如影随形。
“你见过那个怪物?”聂猛问。
“我不知道,好像是见过。”颜雪气喘吁吁的说。
聂猛见她跑的实在太慢,一把将她抄起,就像之前将她劫走时那样扛在肩上,甩开大步向前急奔。颜雪大窘,挣扎了几下以示抗议,见聂猛丝毫不为所动,只好放弃了反抗,脸色有些发烫。
照理说,是聂猛强行把她劫走,导致了她如今的悲惨境遇,她应该非常恨他才对。可奇怪的是,她不仅对聂猛恨不起来,心中反而感到隐隐的轻松。
是的,在所有人的眼中,她现在都不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世家小姐,而是一个被盗贼夺去了贞操的下贱女人,所有人都可以嘲笑她,都可以羞辱她,可是对她来说,这却是一种彻底的解脱。
从此以后,再也不用对整个家族负责,她的身心,真正开始属于她自己。那道士怎么说的?她是个修仙的好苗子。是的,修仙,为什么不可以?虽说当神仙没什么好的,可也强过在尘世里受苦。他受的,不是身体上的苦,而是心苦。
那就修仙吧,求一个解脱。
这样想着,颜雪的心情越来越轻松起来,就连追在身后的怪物,也显得不那么可怕了。小猛这家伙,跑的还挺快的。颜雪顿时起了恶作剧的心思,张开樱桃小口,在聂猛背上狠狠咬了一记。臭小猛,竟敢在大婚之日把她劫走,太可恶了!
聂猛后腰一痛,颜雪的这一口,竟像是咬在了他的心上,痛倒不怎么痛,可却有一丝丝的痒,直痒到心里,让他心神为之一荡,险的跌了一跤,摔倒在地。
脚步只是这么停顿了一下,怪物立刻赶了上来。
一只细长的手臂破开迷雾,枯瘦的指爪往前一探,尖利的指甲划过聂猛的后背,只听嘶啦一声,背上飘下一缕破布,随同飘落的,还有颜雪的一绺秀发。
“臭小猛,你跑的快一点啊!”
“我已经很快了。”
“那就再快点!是你把我害到这步田地,你要负责的知道吗!”
“……”
聂猛已经拿出了自己最快的速度,可怪物只要轻轻一迈步,就能把他赶上,双方的距离始终没有缩短。
“孽障,还不纳命来!”
一声娇叱,从前方传来,只见半空中一匹红练刺破迷雾,卷向巨怪。那红练不过丈许长短,却在缠上巨怪的瞬间,蓦地伸展开来,化为数十丈长短,将巨怪的身子连同手臂,一层又一层,缚了个结结实实。
迷雾渐渐散去,聂猛发现这是到了一处山谷内,四周飘荡着迷离的雾霭,远处是浓浓淡淡的几座山,林木在山风中微微摇晃。
只见一道清影,从山谷高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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