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其一生,也不过是为了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个对的人,爱上他,并且也让他爱上自己。
你满心欢喜,以为这会是一场热闹的二人转,可最后,才发现,这只是你一个人的独角戏。
从开场,到落幕,取笑了别人,感动了自己。
就如上辈子的蓝天。】
正文:
蓝天要搬家了,不,她是要离家出走!
原因很简单,她不想去帝都,所以,今天她从早上起床,就没有出房间,反锁着房门收拾离家出走的行李。
她记得,今日,是她被养母明秀,带着前往靳家的日子。
经万年历鉴定,她应该是重生了,重生回了十七岁。
以前,爸爸还在的时候,蓝天与养母明秀住在乡镇上的,自从爸爸不在了,养母便带着她来到了乡下。
屋里没有空调,只有一台时不时转悠两下的小台扇,临近中午十二点的时候,蓝天才将行李收拾好,她满头大汗的喝了一大杯凉白开。
然后,坐在床边,还未喘口气。
就听着外头传来车声,从窗外看去,蓝天方才还热的满头的大汗,瞬间转换为冷汗。
不是搬家公司的货车吗?
这军用皮卡和这一长溜的军用悍马是从哪里来的?!
一向喜欢兵哥哥的蓝天,现在根本无心欣赏,因为前头的悍马,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上头刻印的是靳家的家徽。
警卫员将后排的车门打开,士兵们列队行军礼,整齐划一的声音:“首长好!”
就在这洪声中,一个男人从车里躬身而出,黑色的军靴在阳光下泛着铖冷的光泽。
男人身姿高大秀颀,穿着一身黑色的军装,披着黑色的风衣,就算现在时值夏天,却还是因着他冷冽的气场,冰镇的一身清爽。
警卫员满头大汗的接过靳牧的风衣,前天部队还在高原执行任务,提早执行完任务,连夜驱车,却是来乡下,不知道大将是怎么想的。
靳牧单手插在兜里,活动一下赶路有些僵硬的头颈,不动声色的眸子,一眼就扫向了蓝天所在窗户口。
蓝天定定的看着他,脚像是灌了铅,浑身颤抖。
就在看着他唇边勾起那抹意味深长的弧度时,蓝天才回神,她脸色刷白的慌忙躲开,心开始一阵阵的下坠。
是靳牧!
她在屋里走了几个来回后,果断的将几件换洗的衣裳装到书包里,抱着自己的存钱罐,准备从窗户口潜逃,幸亏这是在乡下,房子都是平房,跳个窗完全不用考虑摔断腿,或者是摔死。
外屋,养母明秀已经指挥着兵哥哥们,开始搬家了。
门外传来兵哥哥洪亮的声音:“夫人,这房间里有需要搬的吗?”
养母明秀道:“蓝蓝这孩子又在闹脾气了,我去给你找房门钥匙。”
不能再坐以待毙了,她原本是想跳前窗的,但很显然是行不通的,前窗跳出去,就是自投罗网,无奈只能将房间里的椅子拉到后窗户。
后窗比较高,常年不开,打开的时候,呛了她满脸的老灰。
背后已经传来扭动门锁的声音,眼前却是两米多高的高墙,进退两难之下,蓝天终于在门锁被打开的时候,咬着牙跳了下去。
虽然没有被发现,但是脚被崴了,她咬着牙,强忍着没痛呼出声,抱在怀里的小猪存钱罐,在方才跳窗的时候,不知道滚到了哪里。
存钱罐里的钱虽然不多,但那也是钱啊!
要是没了,她还怎么离家出走?
咋么了一圈,这才看到了滚落到墙角的存钱罐,她单腿蹦了过去,捡起高兴的抱在怀里:“找到了!找到了!找到了……”
好听的男声从墙角处传来:“嗯,找到了。”
接着身后便传来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不出一会儿,原本不大的后院被一个排的兵哥哥围了个严实。
怕什么,来什么。
蓝天一回头,就见靳牧,一边解开军装的第二颗扣子,一边向着她走来。
蓝天真的是快要呼吸不动了。
这是要魂飞魄散的节奏!
幸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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