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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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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品牌从建立到让人们接受,进而深入人心,需要时间来积累口碑。

    金时手里的成衣厂,已经有好多年了,在业界名声还不错,但是,直面终端消费者,还是头一回。

    主打中低端,廉价实惠,新潮流行,将客户群体瞄准年轻人,是必然的事。

    善变且喜欢彰显个性的年轻人,对品牌的认可度并不高,指望他们成为优衣库的忠实客户,还是挺难的。

    传统的营销模式,和优衣库的战略方针并不契合。

    想要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金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你也是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就不知道同龄人喜欢什么?”

    金时忍不住抱怨道,

    “招募的设计师实力不错,涉及的快时尚款式,比较适合较高端品牌的建设,但是,走量的潮牌,还真要把准时代的脉络,迎合年轻人的喜好才行。”

    金尚戴着隔热手套,一边将汤锅端到餐桌上,一边漫不经心地敷衍答道:

    “我的喜好,在非主流中,也是十分边缘化的,指望我给你建议,不现实,还不如问问表姐表妹们。”

    不是金尚不追求时尚,而是对此并不十分热衷,当一个人不太在即外界对自己的看法,尤其是表面形象的时候,穿着打扮就往满足自己的需要,提高舒适度上走了,好看新潮,受人欢迎,是次要的。

    每到换季,金尚都是去成衣厂,找老师傅量一量尺寸,选几个款式,让人订做后送过来,或者直接搬一大堆衣服回来,换着穿。

    造成这一现象,也不全赖金尚不注重仪表,穿童装的时候,金尚都是和大好几岁的哥哥姐姐们一起上学,压根没有和他们攀比的必要。

    等渐渐长成,有了社交需要,同龄人大多还在读高中或者上大学,开始有彰显个性,展示肆意青春的想法,金尚已经大学研究生毕业,走上社会,开公司创业了。

    这一世从出生到现在,就从来没有和同龄人聊过当下喜好和潮流的话题。

    别说同龄人追捧什么,连现如今社会主流文化的方向,都有些拿捏不准。

    这半年来,金尚最担心的,就是自己过分依赖前世的记忆和“金手指”之威,完全脱离了实际,不能扎根生长的土壤,变得虚浮且傲慢,进而导致决策失误。

    正是因为如此,今夕文化的具体项目,都是群策群力,集思广益,靠大家的智慧和能力来推动,只有个别和公司战略挂钩的创意,金尚才会亲自出马,写脚本和制定大致框架,让其他人帮忙填充完善。

    金时以为儿子是在偷懒,不想操心,没好气地说道:

    “你平时不是很傲气的么,这个时候,怎么就不自信了?”

    “战略上,要坚定不移,战术上,则要小心谨慎。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我的长处,不在于微操。更何况,偌大的公司,靠我一个人拼死拼活地干,也没多大出息。我的‘金手指’,也不是加强自我能力的类型,而是制定规则,普遍加持型的,惠及面越广,得到的好处越大……”

    老板,是纵览全局的王,不是指挥若定的将帅,更不是冲锋陷阵的大头兵。

    公司草创的时候,诸多事务亲力亲为是不得已,规模都到这个程度了,还沉迷于干成具体项目的微小成就感,格局太低了。

    至于偶尔“文抄”写诗玩音乐,那是个人爱好,顺便打造青年才子的人设,然后为自家公司和产品代言,并不是真的准备玩什么文娱崛起。

    “好吧!”

    儿子的回答,金时略一琢磨,也觉得似乎为这点事就搞得这么麻烦,有点不值得,

    “日常事务,我就不问了,但是,具体到战略选择的时候,你得帮我把把关,你的‘金手指’应该有这个能力吧?”

    “什么事,具体说说?”

    餐桌饭菜齐具,碗筷摆好,金时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递了过来。

    “设计部确定了今秋新品款式,你看看,哪一个最好。”

    “我看看……”

    接过文件,随意翻看了一下,是三份样板图册。

    十几秒钟后,金尚十分肯定地说道:

    “三个款式,乍一看都不错,从‘金扫帚’的反馈来看,乙版要稍微高一线,甲和丙差不多。十分满分的话,乙版给八分,甲丙在七分上下……”

    “那就好!待会我就通知以乙版为主打,辅以甲丙。”

    金时颇为满意地点点头,

    “熟人介绍的设计师,还是有实力的,不愧是京城美院的高材生。”

    “你慢慢摸索吧,这方面,我也是个外行。”

    老金开成衣厂,火锅城和生鲜超市已经很多年了,管理足球俱乐部也很有心得,但是,真正准备做大生意,还是头一遭。

    如何管理一个现代化连锁门店,还需要很长一段路要走。

    “人力资源和仓储物流要协调好,周转率要提起来。有时间,你去我的公司看看,有个叫蒋龙的,从华中地区经理提拔起来的预备高管,能力还不错,多和他聊聊,说不定有收获。”

    “嗯!”

    金时也不是不懂非要装懂的头铁笨蛋,事业版图扩充了好一大块,能力也要相应跟上。

    有金尚的今夕商城销售渠道托底,优衣库的经营即便出了点小问题,也没什么影响。

    正事说完之后,金时去卧室叫母亲梅逢春出来吃饭。

    算上管家老边,总共四个人在家。

    波澜不惊的晚餐过后,金尚在家里待了一会,直到八点半,才起身准备回公寓。

    “这么久了,你都没怎么在家里住过,等你搬到南边的别墅,回来就更少了。”

    临别之际,金时叹道,

    “你也大了,想在外面自由自在,也随你,但也要多回来看看,我和你母亲两个人住这么大的宅子,也怪冷清的。”

    老边是个十分敬业的管家,平时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存在感却不高。

    “我尽量!”

    漫不经心地应了的金尚,开车从车库出发,在附近街道的转角处停下来,看了下不远处,透过白泽眼镜提供的视界,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家附近的土地,不断洋溢着金色的辉光,将整个房子都包裹在其中。

    在这一层弥漫如五彩吉祥雾气的上端,有一条体表的鳞片闪烁着金银之感厚重光晕的锦鲤在游弋。

    整片土地加这片宅邸,就像是虚幻的鱼缸一般,养育着其间的生灵。

    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直接活化灵物,“金扫帚”攒了好多的能量,再加上这段时间今夕文化突飞猛进,好几个影响深远的项目落地,“金扫帚”的力量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原本金尚是准备留作强化现有的灵物,活化足球场,或者过一两年,买一栋大楼当做公司总部,再来玩一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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