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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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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不分男女,专勾那些好色之徒的魂,把他们骗回去当奴隶使唤。可抓到这矮冬瓜后,穿着黑纱的木灵是念了些晦涩的话,放开了他。这木灵蹲下身子,随手扯了张阔叶,摘了枚果子,好生擦了擦后,递给了他。

    他不敢接,也不敢跑,就站在原地,和木灵怔怔地对望。

    木灵是挤眉弄眼,拿手指比划个不停。但见他还是呆愣,木灵无奈地叹了口气,把果子咬了口吞下肚,又递给了他。

    这下,他敢接住果子,放在嘴里啃咬了。甘甜的果香,充足的水分,还有那爽脆的味道,让他狼吞虎咽,犹如发狂。这时节,红彤彤的果实,比拗着娘亲的意思,使唤仆役偷捎进门的冰糕还香。

    等他吃完果实,把果核咬在嘴里,为了刮光果肉、险些崩了牙后,木灵向他伸出手,静静地看着他,没有要求、没有讲话,用怜爱的目光,把意图无声地传达——

    要跟我走吗?

    他把果核吐到手上,四下张望后,把湿漉漉的硬籽扔在了果树下,又把掌心在树皮上抹了几道,像只瘸了腿的小狗那样,一点点挪了过去,把指头搭在了木灵手上,无声地回答了——

    走吧。

    木灵的村落,与朝晟的时代是大不相同的,与其说是村落,不如说是城寨木堡。对的,木堡,由生满利刺的灰白树木所圈成的堡垒。这活木头连成的墙,是钢斧也劈不开的坚韧;那搭在树上的房子,由木梯和铁索桥连结,修得老高;齐天的树木下,是葱翠的草;草丛外,是踩实踩光的石子路;石子路旁,坐着些摆摊的木灵。

    木灵们兜售的商品,多摆在亚麻布、挂在竹架上。有放光了血,还冒着尿骚气的新鲜野猪;有刚摘的、还没擦干净泥巴的菌子野菜;还有堆在布袋里的干菇干菜,以及一些风干的肉块肋排,

    这里看不见梁人,全是留长发的木灵,雌雄难辨。多数木灵是挑了些蔬菜和菌子就走,少数的木灵会在干货前逗留,拿一些回家。卖鲜肉的,少有顾客赏光,只能拧开葫芦似的水囊,喝两口泛香的果酒,抽刀剥皮,把猎物大卸八块,装进背囊后,用与身材不符的力量和巧劲,直往树上跳;挂干肉的,倒是有些顾客来看,譬如领着人类孩童的木灵,就扔了几枚铜板,拿了条一指粗细的肉干,叫店家用刀铡成几段后,给到这躲在身后的男孩手上。

    男孩想咬断肉干,却怎的也嚼不动,只能把肉慢慢抿软,一丝丝啃下来,含在嘴里。

    淡淡的咸味,不少的香料,辅之以风干的味道,让他的口水越嚼越多,喉咙越吞越干,肚子也越吃越饿。等啃完了,他贪婪地舔着指头,又惶恐地瞪大眼睛,看向木灵。

    木灵没说什么,只是笑着拍了拍他的头,背对着他蹲下来,示意他爬上来。这次,他没有犹豫,小心地楼过木灵的脖子,任木灵用麻绳穿过腿、绕过肩,把他固定在背上,向树上攀爬。

    他偷偷地向下瞥,见地面越离越远,估摸这棵树足有十几人那么高,不由收紧胳膊,闭着眼睛,死死贴着木灵,不敢动弹分毫。他听到,木灵轻笑了声,在某处停下,又蹲着解开麻绳,把他放开了。

    在头顶传来温暖的触感时,他睁开眼朝下望,一把抱住了木灵的大腿,才没软了膝跪下。现在,他们立着的地方,是环树而支的木板,离地足有二三十人远。边缘处,只有一圈围着藤条的栏杆。要是没留意,或是风大了没站稳,定然从内滚落,实打实地砸进泥巴里,连入土都免了,直接下葬。

    等他缓过神、松开胳膊,木灵抱起了他,慢慢走向修在另一株树上的房,把他在屋里放下。他这才敢睁开眼,好奇地踩踩脚,观望从未住过的树屋。

    这里的木板铆得牢靠,踩着只有轻微的异响。屋子分上下两层,他们在的这层,铺着毛绒绒的兽皮,放着桌椅碗筷,俨然是待客的厅堂。

    不等他往二楼望,一位挂着黑纱的木灵就从楼梯爬下了。惊呼之后,他瑟缩在两位木灵的中间,被揉着头,安放在木椅上。没多久,木灵便烧起水,从柜子里抱出木桶,兑好水后,拿着草木灰和麻布,把他扒了精光,也不管他怎么挣扎,强行帮他洗了个澡。

    在帮他擦洗时,那位后来的木灵,还捂嘴窃笑,给他的小鹊鹊偷偷地弹了两下。等他学会木灵的话了,他才知道,那是没见过梁人小孩的木灵姐姐一时调皮,无伤大雅。

    等他解释完,他的妻子抱臂于胸前,笑得是难以捉摸:“哦,所以…我该哪般称呼她?用梁人的话说,该喊姑子还是姐姐?祖,说来看看吧。”

    祖仲良虽是牙关打颤,却是热脸赔笑,把躲在怀里哭的木灵拥得更紧了些。是的,在这南北交界之地、在这死尸铺地的官道外、在这血气腥浓的驿站内,他正搂着一位衣衫褴褛的木灵,解释和怀中人的关系,解释为什么在与押运囚奴的马车擦肩而过后,偏要妻友帮他个忙,一路尾随至此,愣是杀光这里的活口,把这木灵救下。

    见说得口干舌燥,妻子也没有罢休的意图,他遂把主意搁在了牛兄弟身上,可正踏着一位官兵脑袋的牛兄弟,是吹了口哨,明摆着置身事外,看他们夫妻俩要如何喧哗。

    半年前,他是随了祖仲良的意,与之结伴而行,往南方走动,尽量远离高深莫测的焱王。他是清楚焱王本事的,那滔天白火,那灭世蛮力,那金刚之躯,纵使神宫的三百御天士勠力同心,也要在眨眼间魂归上天。

    倘若天武在世,神宫的焱王,便是忠心不二的王;倘若天武已死,神宫的焱王,便是行走天舆的皇。灰都的贤者鞭长莫及,再说,一个不问世事、连传承亦成困难的老头,哪管得了这方土皇帝?哪管得了年轻力壮的焱王?

    因此,跟着祖仲良走,是他最好的选择。这一路上,他们是足吃足喝。没事了,仗着御天士的尊位,喝令守城门的放行,在客栈下榻;缺钱使,就打听打听哪有土匪恶霸,杀上门去,抢他一笔回来。半年下来,他们惯于此番生活,也不多问祖仲良缘何去往南方,只管打、只管杀,烦心的,一律不放在心上。

    可如今,事有不妥。祖仲良是换上木灵的语言,好说歹说,把怀里的姐姐劝了开,才拉着爱妻跑去闻不到血腥气的房里歇脚,把那些年的老底抖了干净。

    早先,他告诉茉亚,儿时,孤苦无依的他受一户木灵收养,认了干爹干姐,好读书识字,学着开弓拉箭、调毒配药,记挂着练出本事,回永安去找焱王报仇雪恨,不成功便成仁。可他没有说明白,他非要到永安的原因,可不止寻仇那般简单,更要紧的,是干爹要把女儿许配给他,留他在寨里过活。

    茉亚是靠着木墙,闭目微笑:“哦,意思是说,我该喊她当姐姐?是吗,祖?”

    “我这不是跑了吗…大姑子,大姑子就好。”

    祸到临头,他还是明白怎么说话最讨巧。他万般发誓,此行,他仅仅是想回南方,凭本事报恩还情,告诉干爹,他已出人头地、他已是本领非凡、他已有贤妻在房,好让干爹把姐姐嫁了,别再干等他了。

    谁知道,事情成了今天这样。

    茉亚拈了束银丝,看向纸窗外的木灵,若有所思:“今日重逢,你是天晶之主,她是笼中囚徒。缘分,妙不可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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