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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狼女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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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姑娘,我这一趟出门办事,大概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回来,到时候差不多就过年了。”

    “为免弄得不巧回来晚了,我就先给你拜个早年,这些东西就当给你的新年礼物。”

    大坟地旁边,李信见到小龙女后,将整整装了半麻袋的零食,给拎到她跟前。

    “……”

    小龙看到这普通百姓装东西的麻袋,一时间没说话。

    也不知是被李信的操作给搞无语了,还是单纯在想,这麻袋她要怎么扛回去。

    “哦,这些零食只是附带,真正的新年礼物是这个发卡。”

    李信从怀里掏出个小物件,在小龙女面前伸手摊开。

    只见其手掌中,是一枚精致的蝶形发卡。

    整体像是由深邃的蓝宝石打磨而成,周边则是镶嵌了些零星的透明水晶、或是钻石。

    然而,李信杂货店里哪可能有这么贵重的东西?

    其实就是塑料制品。

    只不过做工比较精细,算是其中精品罢了。

    这么一个发卡,穿越前卖再贵也不会超过五十块钱。

    小龙女总是一身白衣,换来换去都是白色,虽说没什么不好,但要是多一分点缀,就更让她的美丽形象多些变化。

    李信觉得,些许的蓝色或紫色,就挺配她的清冷气质。

    “发卡?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小龙女对塑料发卡看了两眼,就收回了目光,淡淡道。

    “龙姑娘,我知道你视钱财如无物,再值钱的物件也不会放在眼中,那既是如此,又何必拒绝我这份礼物呢?”

    “礼物或贵重或轻贱,都只是我的一份心意罢了,根本无关它本身的价值,我觉得它适合伱佩戴,就选择了它,仅此而已。”

    李信劝说起来。

    他是真的想看看小龙女身上,多出一点别的颜色点缀后的样子。

    说到这里,他也不等小龙女反应,又从怀里摸出个黑色磨砂质地的保温杯。

    穿越前售价三十九点九块钱。

    “这叫保温杯,是给孙婆婆的礼物,它可以为茶水长时间保温,哪怕在外长途跋涉,也可以随时喝到一口热茶,价值不比这个发卡低。”

    李信嘴里介绍着,手上将保温杯的盖子转开,又重新扭上。

    算是给小龙女示范一遍。

    而他故意点出保温杯的价值,等同于塑料发卡,就是从侧面说服小龙女,让她把两件礼物都收下。

    给孙婆婆的礼物,她总不好一口拒绝。

    那么连带着,再收下塑料发卡,似乎也就不算什么了。

    “好,我替孙婆婆收下它。”

    小龙女上前一步,从李信手中接过保温杯。

    同时她眼中有一丝疑惑,这么大一个杯子,之前是如何收在李信怀中的?

    “还有发卡也收下吧,它用起来很简单,就这么开合,固定头发使用。”

    李信又演示了发卡的结构,然后将其递到小龙女跟前。

    “……”

    小龙女嘴唇微抿,伸手从李信掌心接过。

    李信见状露出笑容。

    “你刚刚说要出远门,去别处办事?”

    小龙女将发卡轻轻攥在手中,忽然问道。

    “是的。”

    李信面色一动。

    “这是六枚玉蜂针,都用玉蜂尾刺的毒液炼过,若不通暗器技巧,也可在短距离施展,中毒后会全身奇痒难当、痛苦欲绝,只有服下玉峰浆方可解毒。”

    小龙女取出六枚细小的玉蜂针,连同一小瓶玉蜂浆交给李信。

    “多谢龙姑娘。”

    后者郑重接过道谢。

    玉蜂针细如毛发,却因材质不俗,也有点份量,不会有轻如无物之感。

    且如此细小,只要发射力量够足,可将针完全打入敌人体内,令其痛苦更甚。

    “事情已了,我走了。”

    小龙女说出了一惯的告别句子。

    在李信的目光下,长袖一挥,从中飞出一条雪白绸带,将地上那半麻袋零食一圈圈绕住,最后变成了一个白色绸团。

    小龙女再轻轻一收,白色绸团就轻如鸿毛般,被她托在手中。

    就像个气球一样。

    如此托着“气球”离开,看得李信目瞪口呆。

    “不愧是小龙女,我还带着点捉弄的心思,想看她如何带着麻袋走,最后还是这般飘逸如仙,我服了!”

    回过神后,李信摇着头赞叹不已。

    接着,左右无人,他又修炼起武功来。

    练的是《如影随形腿》。

    它是绝对的攻击性腿法,讲究以攻代守,甚至有攻无守。

    一腿既出,第二腿便如影随形,紧接着第三第四腿等等就连绵不断、倾泻而出。

    实际上李信先前所练的《鸳鸯腿》,走的也大约是这个路子,只不过才三流,招式就弱很多。

    但有它打底,再练更强的《如影随形腿》就相对容易了。

    “明天就要出发去双旗镇,今天就当临时抱佛脚吧。”

    虽说如此,李信依旧踏踏实实,从头开始练。

    两个时辰过后,他意犹未尽的收功,心里则顺畅无比。

    只因练得太顺利了,他甚至感觉这门一流武功,他花个二三十天,就能练到小成。

    比起《鸳鸯腿》也不难太多。

    “应该是我基础越发牢固了,无论是身体筋骨,还是本就练了门腿功的原因,都帮助极大。”

    “当然,我本身资质也不错。”

    李信满意点头。

    他和晴雯都练了《鸳鸯腿》。

    后者的进度就一直赶不上他,慢了二三倍还有余。

    其中包含多个因素,资质悟性也必占其一。

    ……

    练功完毕后不久,阿水赶车过来,李信坐车回到镇上。

    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在街上采购了一番。

    买了些吃的用的,等会儿回去后将它们收入空间,为出行做准备。

    期间,在北街遇到了正要出诊的包大娘。

    李信先看见的她,从其背后打招呼道:“包大娘,都快过年了还出诊啊?”

    包大娘闻身转过头来,看到李信后笑道:“病人要看病,又不会挑时间,过年不过年的都要出诊啊。李公子,你这是又去北边做功德了?”

    “是啊,刚回来。”

    李信笑了笑,问道:“包拯呢,听说您家里最近被好多媒婆找上门?好多姑娘都想嫁给咱镇上的第一聪明人啊。”

    “他在书院里呢,他算什么聪明人啊,我看就一头笨猪!那么多好人家,好姑娘,他一个都不肯去看看,偏偏说要先考取功名,回来再说!”

    “你听听这是什么话!人家别的读书人,可都是先成家后立业的!真要等到考完试回来啊,那时他第一聪明人的名头,估计都不响亮、不管用喽!”

    包大娘趁机发起牢骚来。

    不过,牢骚过后又带起笑容:“幸好啊,老天保佑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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