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根本不懂感情。”肖莉冷冰冰的话语又出现在他的耳边。
冷眸眯了眯,光芒如同寒冰炸裂,声音冷得让人颤抖,“你觉得我争不过雷霆吗?”
大壮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心脏猛得一颤,声音直打哆嗦,“墨爷当然是最有魅力的……是我多事……”
“我想要的女人,会光明正大的争取,而且我要她心甘情愿的跟着我。”
丁墨一转身,往歌舞厅内走去。
随着他的离开,凝固的空气似乎瞬间松动了起来。
大壮也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冲着丁墨的背影默默的点了个赞,这才是墨爷,光明磊落,气势逼人。
……
这时候的公交车上挤满着人,都是下班回家的。肖莉上了公交车之后,运气还不错,找了个靠窗的位置。
傍晚最后一抹余晖洒在这个城市,行色匆匆的傍晚,却有一丝宁静的色彩。
街道边,一棵棵树木往后倒去,有些年头的建筑,就像历经沧桑的老人,也被狠狠的甩在了潮流之后。
斑驳的光芒照在车窗边,丝丝暖意烘烤着人的心灵,可以将人身上的疲惫一洗而空,肖莉将头轻轻的靠在车窗边,享受这最后一抹暖意。
这一次回去,虽然经历一些波折,但仔细一想,不虚此行,她在瞬间又变成了一个有“家”的人,这个“家”现在已经让她有了归属感。
以前那个家对她来说,一直是原主的家,跟她没有丝毫的关系,她想逃离,想挣脱,想找回自己失去的一切,却不知道根源在自己没有接受穿越的现实。
正常百姓家,现在已经要吃晚饭了,但是,街边还有那么多忙碌的身影,有修鞋的,有买小菜的商贩,还有一些摆地摊的,谁不是为了生活在挣扎。
不管在那个年代,生活都是不易的,无论穿越与否,实质性的改变并不大。
前世的时候,自己生活优越,享受着现代的各种便利,表面上光鲜亮丽,可实际上呢?经常加班到半夜,敷多少面膜都补不回流失的胶原蛋白,应酬客户的时候,喝酒喝到吐,笑容笑到脸抽筋。
又何尝生活的容易?
在商场上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反倒让自己麻木了,最后识人不清,认识渣男,枉送性命。
其实来这里挺好的,认识了雷霆,军哥,阿华他们……
“哧。”的一声,公车停住了。
车内马上就喧哗起来,下车的下车,上车的上车,一下子将她的思绪打乱了。
回过神来,发现站台附近有一个烤红薯的摊子,那个老板低着头,发丝一缕一缕的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
摊子面前没有顾客,她显得有些垂头丧气的,脸上沟沟壑壑的疤痕看起来不可怕,反而多了一些愁苦。
肖莉的心就像是突然间被人用力的捶了一下,猛地一痛,也许,这才是社会的底层,大城市的底层比农村的底层日子更难熬,现在的农村至少不会缺吃的,可是城里呢?没有收入会走入绝境的。
她赶紧下车,走到红薯摊前,“大姐,给我一个烤红薯吧。”
老板的眼眸顿时一亮,赶紧抬起头来,一看,更是惊喜,“姑娘,原来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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