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锣鼓巷。
所谓小隐于世,自几千年起就定居于此的子书家族贯彻了这个道理,谁能想到传说中的子书家现代家主子书武正住在南锣鼓巷的四合院中呢?老爷子自痛失爱女后便有些一蹶不振的意思,整天隐居在四合院里看星星看月亮,也不早睡早起,生活起居全靠子书家的佣人,偶尔出门看看巷子里的大爷们下棋,看到盅魂了也装不看见,吩咐下人前去收拾。偶尔看到北锣鼓巷的中戏学子来这边吃饭,于是便开始感慨自己的女儿当初若是好好上学,凭她的长相肯定能在影视圈风生水起。
事实上,子书家的手也伸到了影视圈中,好些后起之秀或是前辈都是由子书家扶持起来的,一是为了利益,二是为了扩大家族,不少子书家的后代都在各行各业打拼,能够有效的覆盖各个行业,管理盅魂的稳定。
“我的安雅啊,要是好好长大,也该有小孩了。”这些天,老爷子看着北锣鼓巷的学生,总会念叨这句话。
“大哥!”子书富纲跨门而入打断了老爷子的喃喃,他一进门就一脸兴奋,显然是带着好消息来的,虽然打扰了老爷子兴致老爷子明显不高兴。
“何事?”
“我找到了个姑娘!”子书富纲将平板递过去:“像不像!像不像!”
毕竟是面对自己的大哥,虽说子书富纲也是过了耳顺年龄,是个六十多岁的老爷子了,但是在子书武面前总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小孩子心性,发现了什么宝贝第一时间不是去找宝贝,而是找家里的大人去炫耀。他一直都知道子书武对子书安雅的死不能释怀,所以如今的发现不仅是壮大子书家族的可能,也是安慰子书武的可能。所以他连夜飞回北京,就是为了报告此事。
平板上是夜矢的相关信息,寥寥无几,但是光是相貌便可以令子书武震惊。平板上并没有言和的,言和不属于能安慰老爷子的范畴。
老爷子哭出来了。
一个七十多岁的人,前半生风光了一辈子,三十五岁成尊者,领导整个子书家族,四十岁才诞生了一个独女,可二十年后便失去了她,如今七十八岁高龄,整天思考自己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甚至埋怨自己的灵力,竟支持自己活了这么久,活到丧失了活着的意义。可如今看着电子屏幕上的夜矢的脸,那么像,那么相似,并不是因为和子书夜相似,仅仅是因为和安雅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令老爷子哭了出来,涕泗横流。
“夜矢,谁给她起了这么难听的名字哇?”老爷子抹了把眼泪,毕竟是族长,即便年岁已高还是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感,很快就平复了下来,问了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大哥,不是名字难不难听的问题,是她的长相,和子书夜一模一样!”子书富纲温馨提示道。
“是嘛,和我的安雅长得一模一样。”
老爷子一度陷入了回忆,他想起来子书安雅死之前的那个星期,曾经问了他一个问题,如果她有孩子了会怎样。那时候他还没意识到离别的来临,只严厉说道未婚先孕是为不孝。当时安雅没再说话,只是笑笑,说就知道他会这么说,然后便出门去执行了她最后一个任务。
孩子啊……孩子。
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子书武看了眼夜矢的年龄,虽然上面没有写详细的生辰年月,但是单是岁数就让老爷子决定了一定要见她一面。十八岁,正是安雅当年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他相信有投胎转世,这个孩子要么是安雅的孩子,要么就是子书夜的转世,子书夜转世到安雅身上,安雅死后便转世到夜矢身上。这种可能性还没有第一种可能性更能让他高兴,但是不管怎么说,他都不相信这个孩子是子书家族之外的人,为了家族,他也有必要见见这个孩子。
“给我安排去广州的飞机,然后找到夜矢。”
广州。
“我说,我们为什么要到这种低劣的酒店。”阿尔斯顿看着四周,一股浓烈的消毒水的味道,地上还有水渍,是洗碗工或者刷地工留下的,墙纸看上去虽然好看,但随着时间的变迁已经开始翘起边缘,甚至也有了发霉的迹象。可以看出这家店在刚开业时的辉煌,但是此时除了门庭若市的拥挤之外,其他的实在不能给阿尔斯顿好感。
“这可是广州最难定的酒家之一好吗?因为做饭很好吃。”言和反驳道,他对阿尔斯顿的大少爷心性实属没辙,阿尔斯顿也不是故作娇气,这点言和心里很明白,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难搞。一个从小就出生在发达国家的富裕家庭的孩子,总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住处酒店等等有所疑问,因为他从来都没见过。
但是就不能表现出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样子吗?不是没见过吗?!
言和越想越气,却又只能私下咽下这口怒火。明明是同学聚会,夜矢和阿尔斯顿却缠着要一起前来,即便他们最想见的杨清姝昨天就已经见过了。说起来,夜矢的生物钟是真的强大,因为怕担心今天中午迟到而特意定了闹钟的言和,早上七点钟就准时被夜矢的洗漱声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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